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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已成调控重中之重

解放牛网  2011-09-21 15:22

[摘要] 其次,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这是政府迫不得已的做法。保障房建设,应由政府主导,但绝非政府大包大揽。1998年房改之前,住房就是由政府和单位全面负责,其结果大家有目共睹——建设水平低、建设规模小、管理一塌糊涂、政府不断投钱。所以,新型的住房保障应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保障房建设,还须加把劲。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并提出了四条措施。

自2007年开始,国务院常务会议一旦涉及房地产,一般会同时部署两个方面的任务:稳定房价和加强住房保障。而此次会议只提保障,没说房价,透露出两点政策动向:住房保障正成为首要的工作任务,稳定房价退居其次(当前房价正在降温,多数城市已经止涨)。调控房价的政策正在“见底”,而促进住房保障的政策在可以预见的三至五年内,仍是“无底洞”。

据官方数据,1-8月保障房新开工率达86%,完成全年1000万套任务,基本不存在什么问题。那么,缘何国务院还要专门开会讨论此事?所谓新开工,并非难事,打桩、挖坑就算数了,有些城市很过分,在动拆迁尚未完成之际,就有领导来搞动工剪彩仪式,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真正施工。所以,开工只是步,接下去还有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分配管理、长期运营等诸多程序。况且,今年完成1000万套,远未大功告成,2012-2015年还要完成2600万套,任务依然艰巨。

纵观会议要求,总体上沿续了去年以来的精神,属于重申和强调,不过仍有几点新意。

首先,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三类对象,非常明确。而去年七部委的文件中,还只是规定主要面向类,实际上第二类和第三类才是关键所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棚改房,皆面向本地居民,而大城市中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庞大,不管外地人的住房保障制度,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而新就业的年轻人,也是对高房价怨声的一个群体,也应暂时性给予保障。

其次,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这是政府迫不得已的做法。保障房建设,应由政府主导,但绝非政府大包大揽。1998年房改之前,住房就是由政府和单位全面负责,其结果大家有目共睹——建设水平低、建设规模小、管理一塌糊涂、政府不断投钱。所以,新型的住房保障应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过,在最关键的公租房建设上,社会资金普遍不感兴趣,那么政府只有追加投资了。可这并非长久之计,还应不断探索和创新运作机制,比如鼓励有地的企业和村集体投建和运营公租房等。会议还提出:公租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这倒是一个好办法。

再次,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略低”二字有讲究。既然是保障房,那么公租房的租金铁定应该低于市场租金,但到底低多少才算合适,难有定论。低太多,政府只能补更多的钱,参与企业可能会亏损,难以可持续发展;只低一点点,可能民众闹意见。当前,各地公租房租金水平高低不一,比市场水平低2-4成的居主流,比如重庆、长春低四成左右,青岛低二三成。既然国务院提出“略低”,则还是希望这项制度能够长久发展,要避免部分地方长官赚眼球、博政绩,而只图一时之快。

最后,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这一点很重要。保障房沦为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地方政府为了完成量化任务,往往不顾建筑质量,出了问题也找不到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甚至在项目中设置责任人铭牌,将有效防范“楼歪歪、楼脆脆”现象。

漫画:杨兆恩

广州拟单位自建公租房为主消息传出后,备受关注。是否国企事业单位才可建公租房、又该如何避免房源变成福利分房呢?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单位自建公租房在建设上,没有特别门槛,只要有钱有地愿意就可以,也可采取合作的模式。但在房源建设完毕后,政府要严格“管人”,确保分配的有效性。

焦点问题1

资金不足要变单位自建为主?

鼓励自建,但主次比例仍在研究

日前,广州市酝酿公租房建设以单位自建为主、政府建设为辅消息传出后,引起市民业界热议。

有业界人士提出,今年政府建设保障房任务比较重,尤其是公租房建设土地和资金比较紧张,可能因此才求助于单位自建公租房。去年年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曾透露,广州今年保障房建设资金需要80亿元,是去年的近3倍,资金缺口比较大。

但有市民担忧,如果公租房建设以用人单位建设为主政府建设为辅,是否意味着政府将撒手不管?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自建保障房是优先本单位职工,那么其他无法自建公租房的企业要如何解决公租房问题?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广州鼓励用人单位建设公租房,至于主次比例目前仍在研究中,用人单位自建保障房的比例能达到多少仍是未知数,政府绝不会撒手不建公租房。

焦点问题2

是否只有“阿爷”单位才可建?

有钱有地外企都可以建

提到单位自建公租房,不少市民的反应都是:是否只有国企等“阿爷”单位才可以建?到底自建需要怎么样的门槛条件?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用人单位自建公租房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自己有钱有地可以建,有钱没地或者有地没钱也可以合作建设。自建公租房单位类型也多元化,只要达到有钱有地的条件,不管是国企事业单位还是民企、甚至外企都可以自建。在建设门槛上,不需要该单位有符合公租房条件职工才可开建,职工是否符合资格是在审批准入条件等环节才会进行考虑的问题。

焦点问题3

从市场上竞投地块太大怎办?

可找多家单位进行合作拿地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透露,用人单位自建保障房的土地来源部分,既可以是单位自有用地,也可以是从市场上拍卖拿下的地块。不过,目前广州市住宅用地面积规模都比较大,地价动辄上亿元,单位如果自身没地又想建房,如何解决用地问题呢?政府是否可以推出针对自建公租房的小地块呢?

据了解,过往也有单位有钱没地、有单位没钱有地进行合作的,比如开发商利用单位用地建房,建成后对房屋进行分成。

另外,目前广州市土地市场上,也不时有蚊型住宅地出让。广州市今年下半年,其实已经成功卖出一幅只限做公租房的住宅地。该地块位于番禺小谷围大学城中轴线北区,用地面积仅7988平方米,规定要整体确权,只租不售。当时,该地块已捆绑科研用地的方式,被科研单位以底价拿下,楼面地价4539元/平方米,远低于大学城其他不受限的商品住宅地地价。

谁能开建?

1.有钱有地2.有钱没地3.有地没钱

注:不需该单位有符合公租房条件职工才可开建,但必须严格按照保障房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标准)须报备,户型面积不能超过60平方米。另外,单位自建保障房必须有建设施工资质,如果本身没有资质,则需要招标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建设。

如何拿地?

1.利用单位自有用地

2.从市场上拍卖拿下地块

3.政府不时有蚊型住宅地出让

4.有钱没地,可在与“三旧”改造项目谈妥后,利用他们的土地进行建设

5.有钱没地的单位和没钱有地的单位进行合作

焦点问题4

单位之外的普通工薪族住不到?

企业管房政府管人

按照规定,单位自建公租房可优先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剩余房源再进行社会分配。这一规定,让不少“夹心层”都担忧,这样没地没钱的,无论怎么轮候也住不上公租房。

广州市政协委员、新城市地产董事长曹志伟曾提出,哪些员工才是符合条件?其分配条件是否与其他住房困难的市民相同?目前这样分配的话,会否出现一个未婚的、刚参加工作的低收入单位职工就可以优先于非参建单位的已轮候几年的住房困难家庭的现象?

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用人单位自建公租房采取“企业管房政府管人”的模式。也就是说,房子的建设和物管维修等方面由企业管,但房源须报备、入住的人群必须向政府备案并进行公示。这批房源可以优先向本单位职工供应,但职工须按照广州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方可取得租住资格。

此外,广州市今年还出让了配建公租房地块,这部分房源将由开发商建设完毕后,统一无偿交给政府进行分配管理。

专家观点

广州市人大代表申石泉:禁止私人买卖问题就不大

广州市人大代表申石泉认为,如果是单位自建公租房为主政府为辅,也是可以考虑的模式。毕竟有些单位本身也有夹心阶层,买房还是很困难的。只要房子建好产权都是集体所有就可以,政府部门严格审核管理,“只要规定不能卖问题就不大”。

但政府也不能袖手旁观。单位有能力就建多点,也可以面向社会人群租赁;没有能力的单位员工由政府来建设解决。

可预支土地出让金

市房地产业界人士胡广东:预支土地出让金完成目标

广州市房地产业界人士胡广东认为,并非由企业建设公租房,就意味着政府不建了,政府不大可能将所有项目都推给社会。

目前,廉租房和公租房政府最头疼的,就是钱的问题。广州市也可以通过捆绑式出让土地、预支一定的土地金去完成建设目标。这样,政府不用一次性大手笔埋单保障房建设。

编辑短评

鼓励自建

又一次住房革命

“鼓励有地有钱的单位自建公租房”——这一政策出台,无疑会给住房问题带来一次全面的松绑、一次全新的革命。以前的状况是,无论是有钱的企业,还是有地的企业,在住房问题上都跟没钱、没地的单位一样,所有员工都像当年吃“大锅饭”一样,符合条件的员工全部排队等政府的公租房。

如今有钱的或者有地的单位可以独立出来自己建房,优先满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让这些职工不用忍受长时间排队等房的痛苦。表面上看,相比其他市民而言,这些单位的员工享有了优先权,成为了大家“羡慕嫉妒恨”的对象。没钱又没地的单位员工或许会酸酸地说,谁叫人家找了个好单位,好事全让这些好单位给摊上了……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没有这个政策,有钱有地的单位员工不是要一起来瓜分政府有限的公租房源吗,而那些直着脖子排队的没钱没地单位员工,不是要因此等更长时间才能盼到公租房吗?从这方面来看,政府这一政策,可以说是一定意义上的“改革开放”,让一部分有钱有地的单位职工先住上房,然后政府才集中精力解决没钱没地的单位职工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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