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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扬州补贴购房非救市

早报  作者:鲁勋  2012-05-22 11:39

[摘要] 根据扬州新政,从2012年7月1日起到2013年6月30日,该市个人购买普通成品住房,将按照建筑面积的不同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0.4%~0.6%的奖励。这一政策在公布当天随即引发关注,并引发地方政府再度“试探性救市”的猜想。

扬州本月初出台购成品住房可获0.4%~0.6%政府奖励“救市”争议至今未休

5月7日,扬州出台了购买成品住房可获0.4%~0.6%政府奖励的新政,随后引发的争论至今未休——有观点认为此举系地方政府变相试探“救市”,或将夭折;有观点认为此举无关“救市”,系江苏推动成品住房建设的政策落地。近日,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梁小青在南京参加会议时明确表示,扬州购房新政和“救市”无关,新政应予以支持和肯定。据了解,这是半个月来,住建部有关人士首次就扬州购房新政公开表态。

奖励购成品住房引争议

根据扬州新政,从2012年7月1日起到2013年6月30日,该市个人购买普通成品住房,将按照建筑面积的不同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0.4%~0.6%的奖励。这一政策在公布当天随即引发关注,并引发地方政府再度“试探性救市”的猜想。

有观点称,扬州新政和佛山、芜湖等地方政府的购房政策无异,系拿“纳税人的钱补贴购房者”,属于地方政府“救市”之举,呼吁相关部门予以叫停。5月8日,该市房管局网站一度将新政通告删除,引发新政夭折传言。但随后,该新政与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共同出现。

该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表示,奖励政策是对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针对的房源比例十分有限,更多是对市场的引导而非救市。

据了解,扬州目前成品住房只占市场成交的5%。有业内人士对此“力挺”,成品住房相当于装修房,其中装修部分资金本来就可以避税,由政府给予总房款0.4%~0.6%的奖励也基本上属于合理退税的范畴;且如没有政策支持,该省很难于2015年实现成品住房建设占比达40%~50%的目标。

首获住建部人士肯定

尽管颇受争议,但截至目前,扬州市新政虽未到实施日期,但也未见叫停,日前更是首度获得住建部相关人士表态支持。

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梁小青日前表示:“把扬州的政策等同于地方政府救市,明显是错误的。住建部在2002年就下发了推行住宅全装修的技术导则,希望各地能实现全装修,扬州这个政策鼓励全装修是积极有益的,是政府对住宅产业化大方向的遵从,应给予支持肯定。”

据了解,本月初,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推出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对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补贴,星级越高,补贴越多。梁小青介绍,全装修住宅对购房者来说是一件省心省力的好事,对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更有直接推动作用;从节约型社会的解读考虑,成品房一定是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住建部希望地方政府、税务、住建等多个部门,出台政策对全装修住宅的开发建设进行政策、税费等方面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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