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土出告字(2012)第10号
经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0-1 | 滦南县嘴东开发区南环路以北、珠江大道以西 | 204170.44 | 工业 | 50年 | ≥520 | ≥0.7 | ≥50% | ≤20% | 850 |
10-2 | 滦南县嘴东开发区南环路以北、珠江大道以西 | 272198.46 | 工业 | 50年 | ≥520 | ≥0.7 | ≥50% | ≤20% | 1100 |
10-3 | 滦南县昌升盐场用地西北角 | 2033333.34 | 工业 | 50年 | ≥520 | ≥0.5 | ≥40% | ≤20% | 7500 |
10-4 | 滦南县青坨营镇青坨营村村南 | 10733.85 | 工业 | 50年 | ≥1035 | ≥0.7 | ≥30% | ≤20% | 4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时间:2012年9月26日——2012年10月6日
五、挂牌地点: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六、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可到滦南县国土资源局了解详细情况,2012年9月25日到滦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自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起至2012年10月4日16时,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表人委托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到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报名。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联系地址:滦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230173、8230172
联系人:杨瑞刚李金玫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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