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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城镇化基础工程之一

中国证券报  2012-12-12 11:10

[摘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城镇化基础工程之一---并不是全国的农村区域都能像佛山南海那样妥善处理农民的土地权益与城市化、工业化问题。由于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二元体制,加之近年来房地产热潮将土地增值红利充分释放,在个别地方出现了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


并不是的农村区域都能像佛山南海那样妥善处理农民的土地权益与城市化、工业化问题。由于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二元体制,加之近年来房地产热潮将土地增值红利充分释放,在个别地方出现了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

“在一些地方,城市化其实就是地方政府画了一个圈,集体土地变成了国有土地,然而确权工作迟迟不能推进,造成要么是农民肆意建造违章建筑,扰乱城市整体规划,要么就是当地政府不顾农民利益强制征地,坐享地租剪刀差。”信达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邱继成认为,推进集体用地确权工作已经十分必要。邱继成表示,造成土地利用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征地制度背后是政府经营土地的制度。一方面,土地入市已是放开的市场,价格是通过招标竞价形成;另一方面,征地环节必须靠政府。现有征地模式与土地入市的模式很难良好匹配,问题很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今年撰写了多篇文章,对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提出建议。韩俊认为,目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不够充分,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明显滞后。应进一步明确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并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更加充分而有保障地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事实上,确权仅仅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步。韩俊建议,未来在确权的基础上,应统一进行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农民颁发具有更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利证书,形成统一、权威的农地权利登记体系。

“对农村土地确权是城镇化的基础工程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汪利娜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汪利娜称,“农村土地确权至少表明一个信号,这块土地是属于你的。农民要进城,首先要资本。如果我有一块地,我可以进行租赁性经营,或者和人搞合作开发,农民至少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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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农业和农村工作汇报,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农业农村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民生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呈现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趋紧、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要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与巩固农业基础、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系,不断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始终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断巩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农村稳定,而且威胁粮食安全,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家庭经营不仅适合分散经营,也同样适合规模经营。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要因地制宜,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保护农民利益、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放在位。在农业和农业人口比重逐步下降的情况下,稳定发展农业、调动农民积极性,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扩大投资和消费都要把重点放在农村,把农村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采取有效措施,使一部分年轻人愿意在农村留下来搞农业,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队伍。

会议强调,抓好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确保明年丰产丰收,对于巩固发展农村大好形势和保障全局的改革发展稳定意义重大。一要抓紧抓好冬春农业生产。搞好田间管理,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监管,组织好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控。二要扎实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充分利用冬闲季节,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农田整理,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三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安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四要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组织好粮食收购收储,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调运,保障市场供应。五要关心帮助农村困难群体。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和贫困人口救济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好吃穿住行等实际困难。六要认真做好农村稳定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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