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市中心区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销售对象为2010年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资格,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符合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条件的保障家庭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公告
近期,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市中心区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销售对象为2010年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资格,经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符合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条件的保障家庭。已取得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资格,但仍未提出本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家庭,请于2013年3月29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购房手续。未申请者视为自愿放弃。
特此公告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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