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
(2013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次会议决定,批准《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