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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土地法不修改房产税等没办法彻底解决

《商界评论》杂志  2013-12-07 08:55

[摘要] 关键词:房产税、城乡一体化、户籍问题企业家判断: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有的,到现在依然没实现,根源在于土地法,土地法不修改,房产税、户籍制都没有办法彻底解决。城乡土地一体化,这个文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有了,五

企业家判断: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有的,到现在依然没实现,根源在于土地法,土地法不修改,房产税、户籍制都没有办法彻底解决。

城乡土地一体化,这个文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有了,五年过去了,又换一届还有。十七届说是逐步实现的,那么这个想实现就先修改土地法,如果不修改土地法,我个人觉得是实现不了的。因为前面有两个限制性条件,严格控制用途,第二符合规划。

过去的土地法是按照土地的性质来决定你能不能盖房,也就是说过去的土地法写的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

从历史上看,上世纪80年代改革的时候,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我们没有法,所有的法都废了,因此党的文件说改革,说能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说不能干什么,你就不能干什么。比如说改革土地承包的时候,之前实行人民公社集体土地制的时候是红头文件,没有立法。

所以到改革开放的时候,也发了红头文件就算数了,就可以实行土地承包制了,因为文件对文件是对等的,但是现在不是了,已经有那么多法律了,所以现在红头文件说了不算,法律说了才算。现在要把提出的所有改革项目和现行法律有关的负面清单列出来,把法律修改。如果不修改的话,是做不到的。

第二个是规划,城市都有规划局,规划局管城市规划,没有管过农村规划。没管过农村规划就得重新开始管农村规划,要不然永远都不符合规划条件,这个得用好几年的时间才能把规划弄出来。

美国的房地产有三大法宝,个是分区立法制,分区立法制是150年以前出台的制度,也就是说以规划管土地。但是分区立法制用了50年变成美国的法律,50多个州,一个州和最后一个州中间用了50年的时间,才变成统一的法律,就是用途管制土地。

这个地方是马路,不管是私人的,还是国有的,都是马路,不能盖房。你去美国申请的时候,告诉你这是100年以前的文件,100年以前定好的这个地方是干什么的。中国还没有开始,实现用途和实现管理得相当长时间。

另外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1986年提出来的,那是暂时条例,不是修法,这次为什么立法呢?这就是一个新的法,和过去不一样,过去没有这个法。现在有一个问题,如果经营土地入市了,同价同权了,那就说房地产税是土地制度的问题了,房地产税一定包括同价同权的土地怎么收税的问题。这个矛盾就多了,不是在城市土地研究房地产税,现在把农村的集体土地也得研究进去,房地产税怎么征收。

我觉得如果不从法律上解决,三中全会说的“法治中国”就没有基础了。

户籍问题更是一个问题。要解决就彻底弄,要是不彻底弄,你限制人家这个,限制人家那个,农民说好把身份换成城市,你还不让我进大城市,让我进小城市,我为什么不可以按照三中全会文件说的自由选择呢?我要自由选择,我一定进大城市,不进小城市。进小城市医疗质量还那么差,没专家,没大学,子女不能接受好的教育,我还不能进特大城市,可是我在大城市捡垃圾都比在小城市挣钱。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就这一次,从农民变成市民,所以一定要慎重,我不能轻易把我的农民身份和宅基地弄没了。农民的宅基地要是卖钱的话,有的地方不值钱,有的地方够买五套十套房子了,那就很值钱。

比如说,我们在山西看到六分宅基地是五百万元的补偿费,可以在城市里买好几套房子。不要以为农民的宅基地流转以后不能买房子,非得选保障性住房,人家还嫌那穷呢,人家要住好房子。

大家都觉得房地产应该跌了,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三四亿农民进城,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卖钱了,他怎么就不买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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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判断: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看来,三中全会没有提到更多的房地产调控,这就是进步。中国房地产市场有泡沫,但还没有到马上要破裂的程度,减少卖地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土地财政的路已经走不下去了。

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对房地产的影响是利好的。

首先讲,市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市场起决定作用,今后就是要以市场为导向。这一次除了提出加快注重保障房建设以外,没有提到更多的房地产调控,这就是进步。

过去的文件当中,每一次都要提宏观,都要提房地产调控,把调控变为解决房产市场问题的一个主要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所以要加强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话,调控相对就会弱化,保障的由政府来抓,市场由市场自己去发展,我觉得对房地产是利好的。

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像大家所想象的,什么地方的土地都好卖,什么地方的房子都好卖,除了几个城市,特别是北上广深可能相对供不应求,大部分地区两年之后已经无需调控。除了这几个城市还需要调控,大多数城市土地现在已经过量售卖,消化原来存量土地就需要时间了,现在很多城市的房地产都卖得非常困难。因此,现在的土地财政可能真的走不下去了,需要改革。

这次如果真的推动土地改革,可能还会造成土地价格在短期内比较大幅度地上升,因为这次提出来的是要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统一土地市场制度。为什么叫城乡统一?城市土地过去是拆迁,要获得很大的补偿,农村的拆迁,农民就没有享受过多的利益。这次提出保障农民利益,可能将来农用地,虽然不能完全像国有土地一样,完全流转,但是下次农用地征地的时候,有可能提高对农民的补偿内容。或者是农民在交易当中,获得利润当中有一定的分成。如果这样的话,我相信在短期里土地价格可能会有所上升。

在改革开放这30多年里,我国经济虽然获得很大的发展,但是在相当一定程度上来讲,实际上是过多获取了农民的利益,这个问题也到了需要解决的时候。可能一开始先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或者再退一步,农用土地,至少可以用宅基地去抵押。

甚至再进一步,农用的土地可以上市场流转,建立一个城市国有土地市场,再建立一个农民土地流转市场,可以去流转,可以去转让等,然后最终才会走到同地同价同权这么一个程度,那是相当长的一个过程。

无论怎么改革,总体原则就是农民增加收入,那就意味着土地价格要上升。这一次会议以后,农民的预期也提高了,再拆迁起来也不会像以前那么顺利了,起码他预期收入在增加,这个时候,我相信补偿的条件、地价的价格,以后都是有上升的过程。

这一次中央特地提出了事权财权要做到匹配,这是非常清晰的。现在中国的问题是中央地方的财权事权不匹配,地方干很多事,教育、卫生、环保、交通,这都是花钱的事,但是恰恰没有稳定的财权。事权大财权少,地方政府能干什么,当然只有卖地了。如果财权事权能够匹配、相适应,那一定就是在税收的切分上有新的方案,只有这个财政体制改革了,事权财权匹配卖地才会少。如果做不到,那就只有一招,卖地。

如果卖地少了,保障房也少,可能的结果就是房价上涨得更快,减少卖地这是必然趋势,不然再卖几十年可能子孙后代的事就会更加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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