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情形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1.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还清不满一年的;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
3.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4.未经批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单位、个人各5%的;
5.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的;
6.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7.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的二手房。
10种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7.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8.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提取申请前应准备的资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所提交的资料:
购买自住房包括:旧公房、二手房、商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所有权证》;②身份证;③住房公积金卡;①、②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所有权证》;②结婚证或户口本;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如《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房产价值的,需提供购房的契税完税票或全额的发票,无以上票据的需提供评估报告。
2.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职工凭房产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和全额不动产交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买卖合同;②全额不动产发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房屋买卖合同;②全额不动产发票;③结婚证或户口本;④身份证;⑤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④复印留存。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①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②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发票;③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卡;①、②、③复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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