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汉沽管理区境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唐出告字[2012]第017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汉沽管理区境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亩) | 增价幅度(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2012-17-28 | 汉沽管理区兴业街西侧 | 商住 | 24767.83平方米(合37.15亩) | 1.8 | 20% | 40% | 40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00 | 65 | 1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18日,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或汉沽管理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28日,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或汉沽管理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16时30分。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12年5月2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挂牌报价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9时至2012年5月3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人:韩建民么学莲崔艳君
联系电话:022-69213278、5266631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23号
汉沽管理区光明路10号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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