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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城镇化基础工程之一

中国证券报  2012-12-12 11:10

[摘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城镇化基础工程之一---并不是全国的农村区域都能像佛山南海那样妥善处理农民的土地权益与城市化、工业化问题。由于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二元体制,加之近年来房地产热潮将土地增值红利充分释放,在个别地方出现了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


并不是的农村区域都能像佛山南海那样妥善处理农民的土地权益与城市化、工业化问题。由于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二元体制,加之近年来房地产热潮将土地增值红利充分释放,在个别地方出现了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

“在一些地方,城市化其实就是地方政府画了一个圈,集体土地变成了国有土地,然而确权工作迟迟不能推进,造成要么是农民肆意建造违章建筑,扰乱城市整体规划,要么就是当地政府不顾农民利益强制征地,坐享地租剪刀差。”信达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邱继成认为,推进集体用地确权工作已经十分必要。邱继成表示,造成土地利用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征地制度背后是政府经营土地的制度。一方面,土地入市已是放开的市场,价格是通过招标竞价形成;另一方面,征地环节必须靠政府。现有征地模式与土地入市的模式很难良好匹配,问题很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今年撰写了多篇文章,对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提出建议。韩俊认为,目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不够充分,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明显滞后。应进一步明确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并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更加充分而有保障地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事实上,确权仅仅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步。韩俊建议,未来在确权的基础上,应统一进行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农民颁发具有更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利证书,形成统一、权威的农地权利登记体系。

“对农村土地确权是城镇化的基础工程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汪利娜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汪利娜称,“农村土地确权至少表明一个信号,这块土地是属于你的。农民要进城,首先要资本。如果我有一块地,我可以进行租赁性经营,或者和人搞合作开发,农民至少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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